各分工会、工会小组:
根据《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我校拟推荐1个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候选单位参加自治区教育工会的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评选条件及要求
按照《通知》规定的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及评选工作要求进行推荐。全国总工会要求: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一般从省级模范职工小家中产生(已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不再参与本次推荐申报)。
二、材料报送
请符合条件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材料,于2023年11月13日(星期一)12: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会办公室OA邮箱。
联系人及电话:韦老师,3260107
附件:1.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
2.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推荐登记表
3.我校获得省级以上模范职工小家名单
校工会
2023年11月10日